貸款屬于銀行等金融企業(yè)的專用科目,屬于資產類科目,非銀行等金融企業(yè)可以設置這個科目。
貸款和應收款項會計處理原則,與持有至到期大體相同。具體而言: 1.金融企業(yè)按當前市場條件發(fā)放的貸款,應按發(fā)放貸款的本金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
一般企業(yè)對外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債權,通常應按從購貨方應收的合同或協(xié)議價款作為初始確認金額。 2.貸款持有期間所確認的利息收入,應當根據實際利率計算。
實際利率應在取得貸款時確定,在該貸款逾期存續(xù)期間或使用的更短期間內保持不變。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別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計算利息收入。
3.企業(yè)收回或處置貸款和應收款項時,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貸款和應收款項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會計分錄 設置科目設置 貸款——本金 貸款——利息調整 貸款損失準備 貸款——已減值 (一)未發(fā)生減值的貸款 (1)企業(yè)發(fā)放貸款 借:貸款——本金 貸:吸收存款等 貸款——利息調整(差額可能在借方) (2)資產負債表日 借:應收利息(按貸款的合同本金與合同利率確定) 貸款——利息調整(差額可能在借方) 貸:利息收入(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確定) (3)收回貸款 借:吸收存款等 貸:貸款——本金 應收利息 利息收入 (二)發(fā)生減值的貸款 (1)發(fā)生減值 借:資產減值損失 同時: 借:貸款——已減值 貸: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本金,利息調整) (2)利息收入 借:貸款損失準備(按貸款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貸:利息收入 同時,將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確定的應收利息金額進行表外登記 (3)收回貸款 借:吸收存款等 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已減值 資產減值損失(差額) (三)確實無法收回的貸款 借: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已減值 (四)已確認并轉銷以后又收回的貸款 借:貸款——已減值 借:吸收存款等 貸: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已減值 資產減值損失(差額)。
貸款和應收款項會計處理原則,與持有至到期大體相同。具體而言:
1.金融企業(yè)按當前市場條件發(fā)放的貸款,應按發(fā)放貸款的本金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一般企業(yè)對外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債權,通常應按從購貨方應收的合同或協(xié)議價款作為初始確認金額。
2.貸款持有期間所確認的利息收入,應當根據實際利率計算。實際利率應在取得貸款時確定,在該貸款逾期存續(xù)期間或使用的更短期間內保持不變。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別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計算利息收入。
3.企業(yè)收回或處置貸款和應收款項時,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貸款和應收款項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會計分錄
設置科目設置
貸款——本金
貸款——利息調整
貸款損失準備
貸款——已減值
(一)未發(fā)生減值的貸款
(1)企業(yè)發(fā)放貸款 借:貸款——本金
貸:吸收存款等
貸款——利息調整(差額可能在借方)
(2)資產負債表日 借:應收利息(按貸款的合同本金與合同利率確定)
貸款——利息調整(差額可能在借方)
貸:利息收入(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確定)
(3)收回貸款 借:吸收存款等
貸:貸款——本金
應收利息
利息收入
(二)發(fā)生減值的貸款
(1)發(fā)生減值 借:資產減值損失 同時:借:貸款——已減值
貸: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本金,利息調整)
(2)利息收入 借:貸款損失準備(按貸款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貸:利息收入
同時,將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確定的應收利息金額進行表外登記
(3)收回貸款 借:吸收存款等
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已減值
資產減值損失(差額)
(三)確實無法收回的貸款 借: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已減值
(四)已確認并轉銷以后又收回的貸款 借:貸款——已減值 同時:借:吸收存款等
貸: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已減值
資產減值損失(差額)
計入財務費用
貸款利息一般按季支付;
只有少數(shù)銀行是按月支付的,所以一般應按月計提貸款利息.
每月末計提貸款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貸:預提費用-貸款利息-xx銀行
季末支付貸款利息時:
借:預提費用-貸款利息-xx銀行
貸:銀行存款
公司貸款的會計分錄處理如下
相關分錄如下:
1、公司收到銀行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短期借款)
2、公司還貸款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貸:銀行存款
擴展資料:
財務費用是指企業(yè)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fā)生的費用。具體項目有: 利息凈支出(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后的差額)、匯兌凈損失(匯兌損失減匯兌收益的差額)、金融機構手續(xù)費以及籌集生產經營資金發(fā)生的其他費用等。
包括企業(yè)生產經營期間發(fā)生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損益(有的企業(yè)如商品流通企業(yè)、保險企業(yè)進行單獨核算,不包括在財務費用)、金融機構手續(xù)費,企業(yè)發(fā)生的現(xiàn)金折扣或收到的現(xiàn)金折扣等。
但在企業(yè)籌建期間發(fā)生的利息支出,應計入開辦費;為購建或生產滿足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發(fā)生的應予以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費用”等賬戶核算。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財務費用
1303 貸款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銀行)按規(guī)定發(fā)放的各種客戶貸款,包括質押貸款、抵押貸款、保證貸款、信用貸款等。
企業(yè)(銀行)按規(guī)定發(fā)放的具有貸款性質的銀團貸款、貿易融資、協(xié)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以及墊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單獨設置“銀團貸款”、“貿易融資”、“協(xié)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墊款”等科目。
企業(yè)(保險)的保戶質押貸款,可將本科目改為“1303 保戶質押貸款”科目。企業(yè)(典當)的質押貸款、抵押貸款,可將本科目改為“1303 質押貸款”、“1305 抵押貸款”科目。企業(yè)委托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款項,可將本科目改為“1303 委托貸款”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貸款類別、客戶,分別“本金”、“利息調整”、“已減值”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貸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yè)發(fā)放的貸款,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借記本科目(本金),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有差額的,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資 產負債表日,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利息收 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合同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收回貸款時,應按客戶歸還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收回的應收利息金額,貸記“應收利息”科目,按歸還的貸款本金,貸記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額,貸記“利息收入” 科目。存在利息調整余額的,還應同時結轉。
(二)資產負債表日,確定貸款發(fā)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貸款損失準備”科目。同時,應將本科目(本金、利息調整)余額轉入本科目(已減值),借記本科目(已減值),貸記本科目(本金、利息調整)。
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借記“貸款損失準備”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同時,將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利息金額進行表外登記。
收回減值貸款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相關貸款損失準備余額,借記“貸款損失準備”科目,按相關貸款余額,貸記本科目(已減值),按其差額,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對于確實無法收回的貸款,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作為呆賬予以轉銷,借記“貸款損失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已減值)。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轉銷表外應收未收利息,減少表外“應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額。
已確認并轉銷的貸款以后又收回的,按原轉銷的已減值貸款余額,借記本科目(已減值),貸記“貸款損失準備”科目。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原轉銷的已減值貸款余額,貸記本科目(已減值),按其差額,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按規(guī)定發(fā)放尚未收回貸款的攤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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