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碳費為企業(yè)購買燃料——碳而支出的運輸費用,應當計入碳的記賬價值之中,可以計入“原材料”科目中,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燃料——運輸費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原材料賬戶簡析:
1、賬戶性質:資產類賬戶。
2、賬戶用途:核算企業(yè)材料實際成本增減變動及結存情況,包括各種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修理用配件、燃料等,不包括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和外購商品。
3、賬戶結構:借方記增加,登記已驗收入庫的材料實際成本(包括買價和運雜費);貸方記減少,登記發(fā)出材料的實際成本;期末余額在借方,表示庫存材料的實際成本。
4、明細賬戶:按原材料的保管地點、類別設置二級科目,按材料的品種和規(guī)格設置明細賬。
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 企業(yè)行政管理部門 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 而發(fā)生的各項費用。 管理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fā)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是利益。
公司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業(yè)務招待費、稅金、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咨詢費、訴訟費、開辦費攤銷、上繳上級管理費、勞動保險費、待業(yè)保險費、董事會會費、財務報告審計費、籌建期間發(fā)生的開辦費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企業(yè)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fā)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yè)發(fā)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碳排放權”類似于存貨,也就相當于屬于資產類科目。
1. 其它應付款不是負債類科目。但是其他應付款借方余額,就表示為資產。待攤費用原屬于資產,但是由于待攤費用不符合資產的定義。且不跨年度的費用,不影響所得稅匯算清繳和年底分紅等,所以出于謹慎性原則,取消了待攤費用科目。
2. 碳排放權的確認原則:碳排放權作為一種稀缺的有價經濟資源在資本市場流通,它具有自由交易市場,擁有具體產品的定價機制,并以公允價值計量,其價值變動直接增減資產價格。
3. 由于碳排放權的價格指數受制于發(fā)達國家完成所承擔減排義務的難易程度,完成減排義務越難則排放權的價格會越高,而一旦發(fā)達國家的生產和生活方式得以調整,減排義務不需要通過CDM來完成,則碳排放權的價格會降低,因此價格指數所反映出來的市場價格是發(fā)達國家投資者充分考慮了節(jié)能經濟發(fā)展與未來減排空間的關系及其不確定性風險之后所形成的共識,該市場價格即為碳排放權的公允價值。
4. 碳排放權是具有價值的資產,可以作為商品在市場上進行交換——減排困難的企業(yè)可以向減排容易的企業(yè)購買碳排放權,后者替前者完成減排任務,同時也獲得收益。這就是碳交易的基本原理。專家認為,碳排放權可能超過石油,成為全球交易規(guī)模最大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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