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集及答案: 案例一、供電局是否應賠償因停電給冷凍廠造成的損失? 案情介紹:某冷凍廠與當?shù)毓╇娋趾炗喠斯╇姾贤p方就供電方式、質量、時間、用電容量、性質、計量方式、電價的結算方式、違約責任都做了規(guī)定,但對合同履行地點缺乏規(guī)定。
2004年5月,由于供電設施受大風襲擊,需要及時搶修,因此供電局在沒有通知冷凍廠的情況下,便切斷了供電,急忙投入維修供電設施之中。事后,冷凍廠聲稱由于沒有接到任何通知,致使其食品大面積腐爛變質。
2004年9月,冷凍廠因為供電局一直未就上次斷電作出賠償而故意拖欠電費,供電局通知冷凍廠,上次斷電因為自然災害所致,屬于不可抗力,供電局無需承擔責任,并聲稱如果冷凍廠在一個月內仍不支付電費,將中止對冷凍廠的供電。結果一個月后,冷凍廠仍未支付電費,供電局再次斷電,造成冷凍廠再次損失。
試分析: 1.雙方未約定合同的履行地點,則如何確定合同的履行地點? 2.對于第一次斷電,供電局的抗辯有無法律依據(jù)?供電局是否應賠償冷凍廠的損失? 3.對于第二次斷電,供電局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 評析: 1.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供用電合同的履行地點,按照當事人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供電設施的產權分界處為履行地點。 2.沒有法律依據(jù),應當賠償。
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供電人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電人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事先通知用電人,未事先通知用電人中斷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本案中供電設施因自然災害受損需要檢修,屬于臨時檢修的情況,供電局需要履行通知義務方可斷電,否則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不應承擔賠償責任。用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及時交付電費,用電人逾期不交付電費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經催告用電人在合理期限內仍不交付電費和違約金的,供電人可以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程序中止供電。
本案中,冷凍廠不能因為供電局未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就拖欠電費,而只能通過合法手段請求供電局承擔相應責任。 案例二、贈與合同的撤銷 案情介紹:江某在外地工作,將兒子送入北京一學校上學,并托北京的同學孫某抽空去照顧兒子的生活,孫某非常盡心,常去照顧江某的兒子的生活,江某在感動之余,就決定將自己的一臺八成新的數(shù)碼相機送給對方。
根據(jù)上述情況,用所學的《合同法》知識回答下列問題: 1.如果數(shù)碼相機在答應送給孫某但尚未履行前由于雙方關系變壞,江某是否可以撤銷贈與?為什么? 2.如果已經將數(shù)碼相機交付給孫某,江某是否可以撤銷贈與?為什么? 3.如果孫某沒有按照約定照顧江某的兒子,江某在交付數(shù)碼相機后是否可以撤銷贈與?為什么? 評析: 1.江某可以撤銷贈與?!逗贤ā返?86條規(guī)定,贈與人在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2.不可以撤銷贈與?!逗贤ā返?86條規(guī)定,贈與人在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因此,權利已經轉移的情況下不可以撤銷。 3.由于江某在贈與孫某數(shù)碼相機時,并未聲明孫某在接受贈與的同時必須對江某的兒子盡到照顧義務,孫某照顧江某的兒子是基于此前的委托合同,故本贈與合同并非附義務的贈與合同,在贈與物權利移轉后,江某無法定事由,不得撤銷贈與合同。
案例三、擔保人在借款糾紛中應承擔什么責任? 案情介紹:甲市鋼材公司與本市中國工商銀行簽訂合同。合同規(guī)定,由工商銀行向鋼材公司提供150萬元貸款,借款期限為三年,屆時鋼材公司還清借款,另付利息30萬元。
合同簽訂后,銀行經調查,發(fā)現(xiàn)鋼材公司經營不善,便提出終止合同,后市某物資總公司出面說情,達成一致意見:原合同繼續(xù)有效,另外三方簽訂補充協(xié)議,物資公司簽署保證:保證鋼材公司到期將全部貸款及利息還給工商銀行,并對資金監(jiān)督使用。借款期限屆至,工商銀行前來催款,鋼材公司只返還100萬元,并請求工商銀行將余額50萬元及利息30萬元于兩個月后返還,工商銀行考慮到鋼材公司的實際困難和與物資公司的長期良好關系,遂同意了鋼材公司的請求,并簽署了協(xié)議,但此事并未通知物資公司。
到應還款之日,銀行發(fā)現(xiàn)鋼材公司賬戶資金所剩無幾。此時,銀行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物資公司與鋼材公司負連帶責任,償還50萬元及利息30萬元。
試分析:物資公司對50萬元余額和30萬元利息是否應承擔責任? 評析: 本案三方簽訂的保證合同中,沒有約定物資公司的保證方式。按照《擔保法》第19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責任?!?/p>
物資公司對該借款負有連帶責任。借款期滿后,銀行與鋼材公司就延期支付余款與利息達成協(xié)議,且此事并未告知物資公司。
《擔保法》第24條規(guī)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p>
據(jù)此,物資公司在銀行與鋼鐵公司簽訂延期支付余款與利息協(xié)議時就免除了其連帶責任。故在銀行起訴之時,本案就變成了銀行與鋼材公司之間。
您好: 54。
C (有關規(guī)定限制的對象是合同主辦部門,也就是甲方);55。C (合同相對人即是能主張合同權利的當事人,即合同主辦部門);56。
A,B,C,D(在承攬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為承攬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報酬的一方稱為定作人。 )57。
A(如果支付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受害人所遭受的損失,債務人還要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以彌補遭到損失的不足部分,即違約金與賠償損失并用。)B不選。
(在中國的法系里,不管是違約損害賠償,還是侵權損害賠償,都是單純形懲罰性賠償式的補償性的民事法律制度。 其最基本的功能,就是補償因侵權行為和違約行為給受害人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這種補償,既不能小于損失的數(shù)額,因為賠償小于損失數(shù)額,就使損害沒有得到完全的救濟。也不能超過損失的數(shù)額,因為賠償數(shù)額超過損失數(shù)額,就會給受害人以不當利益。
在中國現(xiàn)有的法系看來,無論怎樣,懲罰性賠償都是不可理解的,不可取的。 );C。
(實踐中,兩者只可2選一,理解上,違約金具懲罰性);D不選。(一、定金的主要作用是擔保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擔保方式,而預付款的主要作用是為接受預付款的一方解決資金上的困難,使之更有條件按合同規(guī)定適當履行,屬于履行的一部分;二、交付定金的協(xié)議是從合同,而交付預付款的協(xié)議只是合同內容的一部分;三、定金除了擔保作用外,還具有證明合同的作用,當事人對合同是否成立產生爭議時,法院或仲裁機構查明是否有定金交付即可判斷合同是否成立;而預付款不具有合同成立的證明力;四、定金只有在交付后才能成立,而交付預付款的協(xié)議只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五、定金一般為一次性交付,而預付款可分期支付。
)希望能夠幫助到您,謝謝。
合同法基礎知識 一、概述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
合同的種類很多,有物權合同、債權合同、身份合同等,但通常所說的合同是債權合同,《合同法》所規(guī)定的也僅是債權合同;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xié)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不適用《合同法》。 2.《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1)合同自由原則:即《合同法》規(guī)定的“自愿”原則。
包括締約自由;選擇相對人的自由;決定合同內容的自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自由;選擇合同形式的自由。 (2)合同正義原則:合同正義強調一方的給付與對方的對待給付之間的等價性,合同上的負擔和風險的合理分配。
(3)鼓勵交易原則:《合同法》是交易法,各類合同制度是保護正常交換的具體準則。鼓勵交易,首先應鼓勵合法正當?shù)慕灰祝浯螒膭钭灾髯栽傅慕灰住?/p>
3.我國《合同法》的內容 我國的《合同法》曾呈“三足鼎立”之勢,分為《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和《技術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新《合同法》生效,統(tǒng)一了立法。
《合同法》由總則、分則和附則組成,共428個條文。本節(jié)重點介紹《合同法》總則的內容,分則部分只介紹三種合同:買賣合同、租賃合同和委托合同。
二、合同的訂立 合同的訂立,是指締約人為意思表示并達成合意的過程,分為要約與承諾兩個階段。它不同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1.要約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以下規(guī)定:(1)內容具體確定;(2)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受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要約須以訂立合同為目的,過于含糊的詞句應排除。
訂立目的應是真實的,要約的內容應當具備合同的主要條件。 要約應與要約邀請相區(qū)別。
要約邀請又稱要約引誘,是一方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要約邀請的目的并非訂立合同,而是邀請對方對自己為要約,只是當事人訂立合同的預備行為,本身并不發(fā)生法律效果。
按照《合同法》第15條的規(guī)定:“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yè)廣告等為要約邀請?!薄吧虡I(yè)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guī)定的,視為要約。”
建議中含有“僅供參考”、“以我方最后確認為準”等字樣的,為要約邀請。 要約的法律效力: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要約也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fā)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準備工作。 要約的失效:要約失效是指要約喪失法律效力,要約人和受約人均不受其約束。
有下列情形時,要約失效:(1)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2)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3)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4)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所謂實質性變更,是指對合同標的、數(shù)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等的變更。
2.承諾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有效的承諾應具備以下要件: (1)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向要約人發(fā)出。
(2)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承諾對要約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者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的以外,該承諾有效,合同的內容以承諾的內容為準。
(3)承諾必須在要約的存續(xù)期間內作出。如要約未確定承諾期間,則依對話方式或者非對話方式而分別確定。
但是在遲到的承諾(逾期承諾)情形,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如果承諾逾期到達,即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發(fā)出承諾,按照通常情形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該承諾有效。
(4)承諾應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jù)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 承諾的生效: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承諾的撤回:承諾可以撤回。
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承諾一旦撤回,即失去效力,合同不能成立。
3.強制締約 指個人或企業(yè)負有應對方的請求而與其訂立合同的義務,如郵政、電信、電力、煤氣、自來水等的經營者對消費者負有強制締約義務。強制締約是為保護消費者利益所必不可少的法律措施。
4.格式條款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訂,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包含有格式條款的合同稱格式合同、定式合同、定型化合同等。
格式條款有利亦有弊。優(yōu)點在于可以節(jié)省時間,降低交易成本,促進企業(yè)的合理經營。
弊端在于制定格式條款的。
合同法第六十九條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的規(guī)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
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十八條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jù)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yè)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jù)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百六十八條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鞍俣确蛇_人團”為您解答。
君正商貿公司《合同法》培訓測試題 題號 一 二 三 四 五 總分 得分 一、不定項選擇題(=每小題2分,共計30分) 1、下列哪些合同既是雙務合同,又是有償合同。
( ACD ) A、買賣合同 B、借用合同 C、租賃合同 D、附有保管費的保管合同 2、下列合同中,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是:(AC ) A、技術轉讓合同 B、買賣合同 C、融資租賃合同 D、保管合同 3、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若格式條款與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C ) A、格式條款 B、誠信原則 C、非格式條款 D、法律規(guī)定 4、甲與乙約定,如果甲分配到房屋,就讓乙裝修。 該裝修合同是 :(C ) A、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B、附終止期限合同 C、附生效條件的合同 D、附解除條件的合同 5、甲乙雙方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 ,雙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簽字,但都未蓋合同公章,不久甲方開始分批交貨,乙方收貨后付款。
后因貨物質量問題訴至法院,該合同:(D ) A、無效,已履行的部分雙方返還 B、有效,已履行的部分不在返換 B、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雙方返還 D、合同已成立,已履行部分不在返還。 6、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 B ) A、為自始無效合同 B、為效力未定合同 C、為可變更可撤消合同 D、以上都不是 7、合同的履行原則為 ( B ) A、全面履行原則 B、實際履行原則 C、協(xié)助履行原則 D、經濟合理原則 8、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下列義務屬誠信義務的是 ( ABC ) A、通知 B、協(xié)助 C、保密 D、履行 9、合同的變更 ,僅僅涉及 ( ABCD )變更。
A、合同的標的 B、合同內容的局部 C、合同權利義務所指的對象 D、當事人的變更 10、下列那些權利不因合同權利的移轉而當然地移轉于受讓人(A ) A、撤消權、解除權等形成權 B、債權的從屬權利如擔保物權 C、損害賠償請求權 D、合同不履行時的違約金請求權 11、下列那些情況可以導致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 ABCD ) A、清償 B、提存 C、抵消 D、免除 12、下列情形可以提存的是( CD ) A、無法確立誰是債權人 B、債權人下落不明 C、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D、當事人約定以提存的方式履行債務的 13、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有 ( ABD ) A、繼續(xù)履行合同 B、采取補救措施 C、提起訴訟 D、賠償損失 14、貨運合同的托運人應當:(ABCD ) A、在辦理貨物運輸時,向承運人準確表明收貨人名稱或者姓名、收貨地點,貨物的性質、重量、數(shù)量以及其他有關貨物運輸?shù)那闆r B、按約定方式包裝貨物 C、對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xù)的貨物辦理有關手續(xù),并提交承運人 D、托運危險品時,按照國家有關危險品運輸?shù)囊?guī)定,妥善包裝,并作出危險品的標志,而且要將有關危險品的名稱,性質和防范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承運人。 15、貨運合同的收貨人(ABCD ) A、可以是托運人 B、在知道貨物運到達后,應當及時提貨 C、逾期提貨的,應當先由托運人向承運人支付保管等費用,托運人與收 貨人為一人時,收貨人才承擔支付保管費的責任 E、在提貨時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檢驗貨物。
二、簡答題(共計24分) 1、哪些情況下合同無效?(8分)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利益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2對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時應遵循哪些履行規(guī)則? (9分) 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按照通常的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標準。 2、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zhí)行政府指導價或者定價的,按照規(guī)定。
3、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guī)定履行。4、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5、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6、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7、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3合同解釋應遵循哪些規(guī)則?(6分)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詞句、合同的有關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 合同文本采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并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
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jù)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釋 三、根據(jù)下列材料撰寫一份合同書要求名稱準確、格式規(guī)范、結構合理、內容明確全面。(共18分) 甲化工廠預向乙硅鐵廠訂購一批硅鐵,便于2006年12月1日向硅鐵廠發(fā)區(qū)一份電報,詢問硅鐵的質量與單價,乙硅鐵廠接電后與12 月2日向甲化工廠發(fā)回內容為“65#硅鐵、4500元/噸;70#硅鐵5500元/噸、75#硅鐵7000元/噸。
包裝包為50Kg袋裝”的傳真。甲化工廠收到傳真后便于同天向乙硅鐵廠發(fā)來內容為“75#硅鐵60噸,包裝為60kg鐵皮桶裝。
2005年10月1日,謝春與李信就謝春的房屋達成了租賃協(xié)議,約定租期為兩年,租金為每月360元。
2005年12月,謝春將房屋賣給了黃湘。黃湘隨即向李信提出,房子既然已經在黃湘名下了,與房子有關的事應該他說了算,要求李信擇期搬走騰房,可是李信不甘心:剛執(zhí)行了兩個多月的租房協(xié)議怎么說沒就沒了呢?問題:黃湘能否要求李信搬走騰房?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guī)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fā)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p>
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買賣不破租賃”。即是租賃合同訂立后,無論租賃期間房主怎樣變換,新的房主都必須承接租賃合同中已經約定的義務,其中當然包括交付房屋、執(zhí)行原來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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